· 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 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2010-12-23 14:36:10 阅读145 评论3 232010/12 Dec23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
| 成文日期:2010-11-29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
2010-11-2 20:45:48 阅读184 评论2 22010/11 Nov2
1.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2.组织结构控制要求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职务。
3.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极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011-8-29 23:45:52 阅读105 评论2 292011/08 Aug29
近年来,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兴的审计方式,通过审计关口前移,提前预防与及时纠正,将违规违纪、损失浪费等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的过程“全覆盖”,实现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作用,对审计机关跟踪审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由于审计定位不准确,容易产生审计不到位、越位、直接参与管理的现象,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何既保证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而又避免审计越位、降低审计风险越来越成为各级审计机关跟踪审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跟踪审计定位不准的常见现象
(一)审计不到位。某些政府投资项目或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成立指挥部或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或组长,往往将审计部门作为指挥部或
2011-8-29 23:39:59 阅读293 评论2 292011/08 Aug2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 |
| |
| | |
|
2011-8-16 14:57:58 阅读389 评论2 162011/08 Aug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 |
| |
| | |
|
2011-8-16 14:55:27 阅读314 评论2 162011/08 Aug16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2011-7-1 8:28:43 阅读95 评论0 12011/07 July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 |
| |
| | |
|
2011-7-1 8:16:44 阅读50 评论0 12011/07 July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 |
| |
| | |
|
2011-2-13 14:56:13 阅读179 评论1 132011/02 Feb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 |
| |
| | |
|
2011-2-13 14:53:20 阅读85 评论1 132011/02 Feb13
| 问题内容: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那么,机构所在地补征税款时如何定性,是应按当申报未申报还是按偷税定性?滞纳金加收从什么时间开始回复意见? |
| 如何定性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偷税的定义与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表述来判别,如果采取了六十三条偷税的手段并造成了偷税结果,应按第六十三条处罚,如果属于六十四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则应按第六十四条处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2011-2-9 14:31:32 阅读109 评论0 92011/02 Feb9
2011-2-9 14:25:55 阅读71 评论0 92011/02 Feb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 |
| |
| | |
|
2011-2-9 14:22:42 阅读76 评论0 92011/02 Feb9
财税[2011]12号 | |
| |
| | |
|
2011-1-31 17:14:52 阅读84 评论0 312011/01 Jan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6号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第1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011-1-5 14:47:14 阅读194 评论3 52011/01 Jan5